車禍學到的教訓 林阿蜜
107/12/14我陪兒子開車禍調解會,對方有兩位富邦理賠員幫忙談話(註1),完全由理賠員主導協商。紅牌重機修理費很貴,我特別帶了兒子的薪水存款簿,想讓對方知道兒子月薪不足三萬,又在外租屋,若賠太多希望分期付款,可惜對方沒考慮這些小錢。
本來兒子認為自己左轉沒開方向燈,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肇責七三分攤,自己要承擔七分,對方載了女友,薪水一天要賠她3600,體傷5000多,車損對方是重機,要七萬多(整台重機拆開來檢查,凡有磨損一律換新),偏偏兒子強制險過期約20天(沒接到續保通知單),我問富邦理賠員,為何家裡沒收到續保通知?他說一律用明信片通知,我認為太草率,至少應電話或簡訊確認是否收到。兒子為了工作新買的機車,只買強制險,一年後要再續保,他忘了,車禍該理賠時,他立刻續保富邦,竟然不考慮換另外一家保險(他很懊惱)。兒子沒保第三責任險,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理賠員主動將理賠由七三降到五五(雙方都保富邦產險),預估兒子要賠對方四萬多(註2),但兒子體傷一個月後才能復健,才拿到兩次治療收據約一千元,車損估價約一萬,體傷尚未復健完成,因此破局沒談成,對方希望兒子盡快復健,提高體傷部分的賠償來降低賠償金,但沒傷到骨頭,也沒住院,實在很難提高體傷費用。
這次兒子回家,老公特別帶他去找他朋友的兒子(理賠員),問了107/10/23車禍理賠問題。
老公認為大車撞小車,還要賠對方,豈有此理?帶去問理賠員,他說:根據警察開的肇事表單,對方沒注意前方狀況,沒保持安全距離,雖然兒子沒開方向燈,但那個路可以左轉,不必兩段式左轉,即使開方向燈也會被撞,應該是三七分,對方責任較重,兒子聽完心中大石頭總算放下,他心太軟,自信心不足,只想到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完全沒考慮是同向車或對向車的問題,他是轉彎車,法律上自己錯的成分居多,他一直很懊惱,告訴自己 : 馬路上碰到高級車最好閃遠一點,幸好不是撞到馬薩拉蒂。
1/25老公陪兒子去調解會,對方有兩位保險員陪同,堅持第一次已主動降為五五分攤,希望過年前能把這件事處理好,不需再議,老公提出對方車速太快,對方回應 :難道重機要騎普通機車的速度?當時也拔下行車記錄器給警察看,並沒有比較快啊!如果還要再談肇責分攤比例,只好到法院談,何況較貴的零件並未列入估價單,如果重估可能修理費要十萬多。如果不服氣,申請肇事責任鑑定費要3000,為這樣的事上法院,值得嗎?
調解委員事後跟老公說 : 那個年輕人跟你兒子同年次,或許言下之意,對方社會歷練豐富,兒子從電腦影印一堆車禍肇責判例,對方看都不看,顯然自信滿滿。
唉!29歲的劫難,轉彎惹的禍,車禍前兩天,兒子載老公去餐廳(慶祝我媽88歲生日),老公覺得兒子騎車速度太快,要他騎慢一點,沒想到不出三天就出事,我問他當時為何要左轉?他說 : 臨時想到左邊那條路也可以騎到想去的地方,也才微微轉一下,就被重機從左後方撞到,機車旋轉180度左倒,對方或許想超車,從我左後方撞,他和載的女友往右倒,警察做筆錄時,問我是否要左轉?是否沒開方向燈?當時頭腦如果夠清楚,應該回答 : 我忘記了,或我沒有要左轉,那麼肇事責任就輕多了。
我問他這次車禍學到什麼教訓?他說 : 要多賺一點錢 ,一定 要保險!
我安慰兒子 :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福禍相倚,有時候禍不是禍,反倒有可能是福。幸好體傷不嚴重,當天他穿了很耐磨的厚外套,發胖的身體,有脂肪保護骨頭,當它是賠錢消災解厄!
註1 : 因對方分別保了富邦機車強制險和富邦機車第三責任險,保險理賠員出席兩位。
註2 : 1/25車禍調解圓滿結束,對造人蔡**先生 須於3/1以前匯款至聲請人任**先生 的帳戶:808 (玉山銀行),1388979095224,新台幣$50,000元。扣除對方要賠兒子的體傷和車損共$10000,沒打方向燈造成的車禍代價是四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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