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電價優惠時段-台灣電力公司用電計費方式

選用時間電價計費者適用:
1、盡量在《星期一 ~ 星期五》晚上10:30~早上06:00離峰時間洗衣服 會省下不少電費!!
星期日全天還只是「半尖峰時間」電費比離峰時間貴62%左右!!星期六(含晚上)不是洗衣服的最佳時機喲!!
2
、《星期一星期五》白天開冷氣最貴!! 星期六&星期日次之!!!最好去逛百貨公司,捷運地下街或參觀長毛象展覽,練練心靜 自然涼的功夫……..
3
、◎尖峰2.35/度 ◎離峰0.92/度 ◎半尖峰1.49/
如何節約用電?
一、季節區分:
1. 
夏天:6/19/30日止。
2. 
非夏天:10/15/31日止。
二、電費計算時段:
1. 
尖峰時間:早上07:30晚上10:30
2. 
離峰時間:晚上10:30早上07:30
3. 
半尖峰時間:
◎星期六早上07:30晚上10:30分。
◎星期日一整天。
三、電費計算:(一度計算)
1. 
夏天: ◎尖峰2.35元 ◎離峰0.92元 ◎半尖峰1.49
2. 
非夏天:◎尖峰2.29元 ◎離峰0.86元 ◎半尖峰1.42

註:一般住宅與小型店家所用的表燈用戶適用的電價雖然有時間電價與非時間電價兩種計費方式,如果用電負載率高且能集中在離峰時段用電者,較有潛力可以選用時間電價計費,以享受較低的電費,反之,用電負載率偏低且無法大量提升離峰用電比率者,不宜選用時間電價計費。
所謂的「時間電價」計費方式,是為了促進電力資源有效利用,可以反映尖、離峰不同時間供電成本的計價制度,晚間10點30分到隔天早上7點30為離峰時段,雖然離峰時段電價較低,但其餘的尖峰時段電價則較高,適合用電規模較大、離峰用電佔比較高,並可配合將尖峰用電移轉至離峰時間使用的用戶減輕電費負擔。
不過,一般家庭因用電規模小,且全年主要用電時間多在晚上10點30分以前的尖峰時段,調整用電時段成效有限,因此,選用「時間電價」可能反而不利。
根據台電公司統計,營業與非營業的表燈用戶目前約有2萬多戶有選用時間電價。因此,如果有民眾想知道適不適合選用時間電價,台電公司也提供協助用戶評估是否選用「時間電價」的試算比較,用戶可以從台電公司網站下載「表燈時間電價選用評估表」,填寫家中電冰箱、冷氣機、照明等各項電器的使用時數後,將表格傳真、E-mail、郵寄或就近交由台電公司各區處服務中心或服務所,請台電公司協助試算。
如果最後評估結果是選用時間電價對用戶有利,用戶可直接向台電提出申請訂定契約容量,並改裝「時間電價電表」,如果民眾要比照工業用戶採尖離峰收費,需自行花六千元購置「時間電表」
不過,用戶一旦選用「時間電價」的計費方式後,必須以1年為一計算週期,1年內不能改變計費方式,也就是說,不能因為夏天都集中在晚上開冷氣,而在夏天選用時間電價,到了非夏天又改回非時間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