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本系統提供民眾在辦理通訊地址變更時, 可以本公司為各受通報機構 (受通報機構詳細資料)的代辦收件窗口, 您只需將資料輸入(或填妥),並備齊受通報機構所要求之資料, 便能利用系統或是本公司的全省各局, 一次將要變更的資料通知給各受通報機構,各受通報機構將更新您的通報地址。 二. 本系統服務的範圍有電費通知單、水費通知單、健保繳款單、房屋稅繳款書、 地價稅繳款書、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行車執照、駕駛執照、榮光雙週刊、臺北市民e點通、衛生所預防注射通知、衛生局所整合式健康篩檢報告單、國民年金繳款單。 其中健保繳款單、房屋稅繳款書、地價稅繳款書、 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行車執照、駕駛執照、臺北市民e點通、國民年金繳款單等業務需使用電子憑證,方能進行網路申辦變更通訊地址。
電子憑證除行政院研考會憑證管理中心(GCA)核發的舊版自然人憑證或公司憑證外,亦能接受行政院研考會憑證管理中心(GCA)、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MOEACA)、 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管理中心(MOICA)所核發之新版電子憑證;未申請電子憑證者需改以臨櫃辦理。三. 本系統使用GCA政府憑證驗證主機身分,並於您的電腦及本系統間建立https安全連線。
為建立您的電腦與電子化政府應用系統間的安全管道,請下載GRCA自簽憑證。
若您想知道有關GCA的訊息,請點選這裡。四. 作業單位:台北郵局電子郵件科
電話:(02)2704-0580或(02)2703-1604轉35-36
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網址: http://amiwb.post.gov.tw
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搬家更址不用麻煩,上郵局遷移通報一次ok !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