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今年84歲,從十八歲開始,到台中大和村註1替人幫傭,直到二十四歲結婚,才結束女傭的工作。
媽媽滿月又過三天就送人當養女,幫傭薪水每月70~80元,全部交給養父貼補家用。我曾看過當年她騎腳踏車(買菜)的黑白照片,瘦得皮包骨,(當年老闆娘將舊旗袍,改成小件衣服讓媽媽穿,胸圍小於 80公分)但臉上卻有愉悅的笑容,因為在 頭家娘家吃、住還不錯,逐漸改善營養不良的身體。傭人的工作繁雜,包括買菜、煮飯、餵雞、擦地板(要跪著擦)、洗衣服、餵小孩吃飯……老闆娘的四個小孩,也全部由媽媽照顧。
媽媽剛去工作時,老闆娘的小兒子剛出生不久,泡牛奶、換尿布的工作,成了新的任務,而小男孩最愛黏著她,像個跟屁蟲似的,直到她離職前,養父要來接她,小男孩竟哭鬧緊抱她說:「 不許帶她走,阿梅是我的,不是你的,她是我的 ……」
六年的幫傭,工作實在辛苦,離職前老闆娘問她嫁妝還缺什麼東西?媽媽說最想要的是 裁縫車,老闆娘包了700元的紅包,她到豐原鎮的街上,選購一部SINGER 縫紉車當嫁妝。(當時媽媽結婚的聘金1800元,拿來買衣櫃和新衣服。)
那部縫紉機十多年後被蛀蟲啃咬,媽媽請木工把木頭部分的外殼換掉,民國72年買了新房子,搬離老家(共進紙廠員工宿舍),縫紉機也跟著搬,用到現在將近六十年了。搬離豐原火車站附近的老家後,媽要我寫幾個大字 貼在新家的門外,她想賺點外快,我寫上:「修改衣服、更換拉鍊 」,附近鄰居常拿衣服給她改,找到樂趣也賺到錢,媽媽好學、勤勞的精神,讓我們家四個兒女非常敬佩。
我曾問媽媽:「想不想謝謝那位送裁縫車的老闆娘?」媽媽說:「如果她還活著,應該一百多歲了,見面機會幾乎不可能。」
那台縫紉機一直陪伴著我們,每當家事課我和妹妹要交作品(六片裙、圍裙……)時,我們也學著媽媽,在機器上踩踏著,它成了我們做衣服的最佳助手,媽媽一直沒買市場上賣的內褲,都用那台縫紉機自己做最貼身的褲子,連小時候我和妹妹穿的黑色三個鬆緊帶(腰、雙腿各一圈)圈住的內褲,都是靠它,我們感謝它,更感恩送我們縫紉機的老闆娘!(作者:林阿蜜老師)